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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逾两成上市公司年报存在财务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28 21:26:3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日前,中国证监会36个证监局已完成了319家上市公司(仅含主板和中小板)的年报现场检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联合沪深专员办完成了10家公司的年报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伴随着新的、复杂业务的出现,报表粉饰、滥用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确认不规范等财务会计问题仍是主流,占比23%,同比下降4%。

  前期,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各证监局和沪深交易所分别按一定比例对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进行审核和比对,为后续现场检查找准了突破口。在此基础上,证监局以风险为导向自主开展年报现场检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各证监局相互配合做好协查工作,沪深交易所结合信息披露监管情况提请证监局核查,形成了以自主检查为主、联合检查为补充、协查为保障的“三点一线”联动检查机制。

  各证监局在年报现场检查中拓展广度和深度,积极利用第三方审计、稽查提前介入等手段,多方取证,集中力量查清查透。截至10月15日,各证监局总体投入10804人次(其中外聘会计师2613人次),完成了319家上市公司的检查。检查共发现上市公司问题3467个,年审会计师和持续督导机构执业质量问题1130个。各证监局已下发监管关注函268份,进行监管谈话12次,下发警示函32份,责令改正41家次,责令公开说明4家次,责令参加培训3家次,累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92项,同比增加22项,另移送初步调查或立案稽查15家,同比增加了9家。目前,上市公司已整改1392个问题,各证监局将通过事后回访检查持续关注整改效果。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开创与沪深专员办、稽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新模式,加强了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联动。相关部门累计投入1246人次,集中力量完成了10家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检查共发现220个问题,下发警示函4份,责令改正4家次,责令参加培训2家次,认定不适当人选1家次,下发监管关注函9份,约见谈话2家次,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移送立案稽查各1家次。

  检查发现,由于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细致,部分公司未完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报和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占比19%,同比上升5%;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不规范问题依旧普遍,但有了明显改善,占比18%,同比下降5%;内部控制问题仍需引起重视,占比达18%;上市公司合规性问题持续存在,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等方面的问题仍高达14%。

  在信息披露方面,部分公司年报存在简单错误或遗漏;未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重大交易或事项披露不准确,虚假披露仍有发生;重大合同、诉讼、担保等事项披露不及时,或未履行后续进展披露义务;报表项目披露不充分,会计政策未体现行业特点,非财务信息披露有效性不足。

  证监会表示,后续将持续跟进,督促上市公司做好整改工作;整合监管资源,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多方合力推动上市公司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打击力度,严格监管,通过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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