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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监控记录下男子自导自演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4-02-11 13:34:55 文章来源:

  早报讯(通讯员 任明华 李运) “我被摩托车抢劫,刚才从信用社取出来的11万元现金被抢走啦!”春节前夕,贵州省凤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案。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听取该男子对案发经过及现场指认后,刑侦民警的第一反应就是希望能通过信用联社的监控系统寻求破案线索。

  联社工作人员迅速调取案发地点的视频记录,然而,出现在屏幕上的整个案发经过,却让从警10多年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杨队长啼笑皆非。原来该男子报的是假案,监控中看到报案人从到达案发现场、布置假现场、同伙帮助吸引围观群众、电话报警、民警抵达等整个过程一一呈现。

  最后,在监控设施的“火眼金睛”面前,这名报案人的谎言不攻自破,并如实承认了自己报假案的全部事实。

  原来,从事运输的欧某(报案人)接了一单为工地运沙的生意,约定运价为11.2万元,这事其妻也知道。半年前干完活后,妻子迟迟不见丈夫把运费拿回家,几次催促,欧某声称老板手头紧一时拿不到钱。事实上,接单没几天,老板便支付了5万元定金,接下来,余款6.2万元也陆续支付给了欧某,到干完活时,已全部付清。不过,欧某并没有将钱交给家里,而是大肆挥霍,11.2万元被他花得所剩无几。春节临近,妻子多次催他去收款,欧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最后却想到了报假案的“妙招”。

  当天一大早,欧某对妻子说,老板让他去拿钱。出门时,他还煞有介事的提了一个黑塑料袋。来到凤冈县城一家信用社门口,欧某转悠了一阵后,随即拨打了110,谎称自己被抢了11.2万元。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凤冈警方处以欧某治安拘留15天,欧某也只能在牢房里过新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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