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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专业人士:王石们只接受对自己有利的规则
发布时间:2016-07-27 16:45:44 文章来源: 新浪财经

  作者:朱小黄 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

  人与人之间有许多误会难以解释,越解释误会越深。但人与人之间没什么可仇恨的,越仇恨越不能自拔。在万科股权争夺的闹剧中,虽然情调不鲜,却也充满了误会和怨恨,甚至有些无厘头。各自利用自己的话语权说着自己的话语,不加解释不加辩论不由分说甚至不管不顾,误会与怨恨日深,事态渐失理性。

  但纵观各方表现,无论管理层、董事会、一些董事、一些股东,骨子里都是在极力挣脱企业治理结构的束缚,企图突破规则实现利益,在市场缝隙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成为放纵缰绳的野马、精致的名利双收的成功者。

  这不止是万科现象,正是中国现阶段企业治理结构、资本市场规则和企业家尚不成熟的经典表现。

  万科现象非一日之寒。毫无疑问,王石作为万科的创始人,数十年打造了中国最好的房地产业品牌,尽管这只是一段好风凭借力的历史,但借力也需要能力,王石当然是一位具体历史环境中的杰出企业家。

  他走过了若干年突破规则并获得成功的切骨岁月,骨子里是蔑视规则的。

  当初选择上市,选择企业控制权的让渡,更多的是有着获得外部投资,撑起国营招牌又保持市场化自由度的考量,从来也没有想象过在资本市的场规则下,自己失去对企业控制的可能性会真实地发生。

  这就是这一代企业家的历史局限性:

  他们只接受对自己有利的规则,一旦不利,就会很实用主义地操起道德的、法律的、经济的、资本的、人际的各种工具进行抵抗,甚至无视常识也在所不惜。因为利益和情感的双重压力实在沉重。王石们是社会巨变中的探险者,不太适应常态下的规则。

  王石这几年纵情于厨艺和公众式的攀登,其实从常识上讲,并不是企业管理超级稳定董事长无需视事,而是自信于对万科控制的稳定而有暇醉心于商务之外。

  王石们的抵抗引起人们重温有关委托代理人的理论问题。我们知道,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委托代理人,且不总是为了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事。

  管理层并不愿意对股东的利益负责。在决策时,会尽可能采取防御性姿态或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整,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但人性乖张,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常常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的行为。这也是股权激励的原则。

  应该说,万科股东对管理层的利益激励是非常充分的。但是由于王石兼具创始人身份,其对万科的感情寄托是利益激励所无法实现的。一旦格局行将改变,王石及其管理层便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愿遵守管理层的从业之道。

  野马的外衣一旦褪去,野性暴露无遗。

  万科现象的启示之一,便是创始人的公司如果上市,为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稳定从长计议,创始人要么继续控股,要么彻底退出,别无第三条路。

  刺激到万科管理层的新晋股东-深圳宝能集团,以保险资金为资本,大量从二级市场增持万科股份,明显有控股万科之意。姚振华在观念上及对企业治理结构的理解上,其实与王石殊途同归,水平相当,想的是成为最大股东后可以实际控制万科,实现以小搏大的资本运作技巧。

  这显然不符合其他认同万科管理理念的现有股东利益。客观上这就是恶意收购,虽然狡黠,长远来看其实愚顿。万科每股净资产不到10元,宝能却以15元至20多元的价格大幅买入,除了想控制万科的企图之外,别无其他解释。

  宁可赔钱也要控股,这不是姚老板不精计算,而是他对控股的利益想象太多。

  同时也是宝能的保险经营模式决定的。前海人寿很有钱,时下的保险公司都有钱。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银行化,通过卖出相对高收益的保险产品吸纳资金,再通过资产业务撒出去,大部分资金都资本化投入。保险产品的收益与兑付恐怕主要靠发行新的产品来维持。

  维持得好就是金融家,维持得不好就可能是麦道夫。

  正因如此,保险资产投资常常带有很大的赌性,宝能投资万科就是一例。某种角度看,宝能就是一匹完全没驯服过的野马。但不管宝能资金来源隐含着怎样的风险,宝能的收购活动从资金来源到运作方式,都大致符合资本的市场规则和保险业的监管规则。

  因为挑战了万科的固有利益格局便被王石先生斥为野蛮人,讥笑其民营的身份,千方百计贬低宝能的资本权益,这不仅是管理层职业定位的错乱,更让人汗颜的是,万科这样长期自称秉持市场文化的企业,居然公开不尊重资本市场规则,令人大跌眼睛到叹为观止。

  华润何尚不是如此?

  当万科尊重它时,就当甩手掌柜;当万科没有给它充分的影响力时,华润就板起脸来。其实华润的潜台词是:我是大股东,我不干涉你并不等于我无权干涉你。哪怕我是二股东我也有这份权威。因为你万科借用了我的国营招牌!

  总之大股东们也并不是真心想按资本市场游戏规则出牌,骨子里也不想给予企业管理层充分授权下的经营自主。同样都在寻找并利用规则的败笔,随时摆布管理层以维护尊严和本公司的利益。而这同投资者通过维护投资企业的利益从而维护资本的利益是大相庭径的。华润作为在香港上市的国企,一直是其它国企在治理结构方面的样板。

  万科事件暴露了华润骨子里野马般的傲娇和对企业治理结构理解的浅显。

  值得一提的是独董华生,经济学家。当他以一个观察者的身份写出那些系列文章时,他就应该辞去独董一职了。因为他根本不是去维护公司利益和小股东利益而入席的。他扮演的是人际关系的角色,或是践行经济学家的实操观察,这些都不是独董该做的。其履职尽责令人怀疑。

  这也是角色错位想当野马,纵横于商学之间的表现。

  独立董事应该有独立的立场,但这个立场是基于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而不仅仅是独董个人学问与人际关系的综合表达。独董扮演着平衡管理层、大股东、中小股东之间在公司战略与经营策略上利益关系的角色,不可或缺。

  资本也好,权力也好,人际关系也好,都应当放进规则的笼子里。

  尊重治理结构安排是法律约束的要求,也是企业家和投资者一种修养。

  例如股东的诉求应当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表达和实现,而不是企图对企业施加其他影响。

  万科现象的另一个启示是:一股独大在治理结构上不是一个好的安排。因为大股东的控制欲是难以抑制的,很容易在投资企业时复制母公司的文化和习惯,也很容易产生不规则的关联交易,甚至风险的内部转移。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和战略部局来说,一股独大弊大于利。在股权分散的治理结构下,优秀的管理层能够长期稳定引导企业,但在管理层溃烂的极端情况下,众多股东联手更换管理层的通道仍然是畅通的。

  应该指出的是万科之争能够成为一个事件,说明了万科在治理结构上巿场化程度较高。治理结构各方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自己的功能,虽然破绽百出,仍然可以鹤立鸡群。

  相比而言,传统国企连市场主体的地位尚不健全,更遑论委托代理关系的清晰和治理结构的完善了。

  万科现象具有十分复杂的多方面的分析价值。万科事件尚未到尾声,值得经济、法律、金融等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讨论,无疑会起到促进中国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的作用,也许这才是万科事件的最大价值。

  本文所议亦不过常识而已,但目下所缺正是常识罢了。

  作者简介:朱小黄,湖南大学兼职教授 。1974年3月参加工作,湖北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5.050,-0.03,-0.59%)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012年8月7日消息,出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5.930,0.03,0.51%)党委书记及行长数职。2014年1月任中信集团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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