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原牧羊职工刘金健终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14-06-05 12:06:34 文章来源:猫扑网论坛

  刘金健,男,汉族,1983年10月29日生,曾为牧羊集团天津办事处经理。

  2012年上半年,刘金健在离职前,编造各种理由,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牧羊集团款项230416元。刘金健骗取牧羊款项后将该款项全部占为己有,并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出借给他人、进行老家房屋装潢等。

  2013年5月16日,刘金健犯职务侵占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伍万元。刘金健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8月28日,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涉嫌严重犯罪,2013年下半年,刘金健受到党纪处分,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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