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频道
科学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02-21 13:52:07 文章来源:

  科学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思考

  对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不仅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尝试和改革创新问题,更是一个普遍的社会关注的问题,科学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意义深远。笔者结合实践认为科学合理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要充分认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深刻意义、价值

  目前,随着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关注,在全国各地的法院系统、检察系统都在实践中对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探索和尝试,有的还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相关制度和规定,这些探索和尝试对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发展和推进无疑是积极有益的,但并不排除有的地方及司法机关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长远性及其社会价值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实践和探索中仅仅局限在个案层面,工作时断时续,不稳定。笔者认为,一项制度的探索能否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首先需要探求者有较高的思想认识。作为在当前和谐环境下构建科学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制度,思想认识是前提。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到位了,才能为行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使刑事被害人真正体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和和谐司法中的人文关怀。

  2、要在立法上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明确

  ——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机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予以完善。

  首先要进一步扩大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要包括被害人对刑事诉讼进程的知情权,对案件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强制措施适用及改变,起诉内容的诉前告知。其次,补充完善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刑罚承担了一部分精神抚慰功能,但作为刑事被害人与一般民事赔偿诉求人相比,刑事被害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远远超过一些民事精神损害,所以刑诉法应建立完善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为保护被害人合法权利提供法律支持。再次,在刑诉法中增设终局诉讼中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在刑法中将刑事赔偿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对被告人或其亲属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通过建立刑事和解和增设赔偿量刑条款使犯罪加害人有能力赔偿或其亲属愿意赔偿的会解除赔和不赔都受处罚,不如不赔的心理,以使被害人最大限度获得赔偿,避免执行难的局面。

  ――通过立法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为刑事被害人救助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

  当前,有观点认为在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不现实,主要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程度和规模不齐,缺乏立法的经济基础。笔者认为,结合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还有可能激化,犯罪依然呈高发态势,刑事被害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救助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制约我国经济建设,因此有必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一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说明《被害人救助法》的制定已迫在眉睫。近年,在全国人大会上,已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呼吁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立法,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⑧。二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综合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近6000亿元,1995年国家颁布了《国家赔偿法》,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已达6.13万亿元,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已具备条件。三是各地司法部门在实践中的探索、尝试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才能使被害人救助这一制度在运行中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在立法时可考虑我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补偿标准和实施办法。

  3、要有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

  救助刑事被害人在本质上是国家责任,既然是国家补偿,那么资金应该由国家财政拔款,我国实行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因此,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资金来源可以按照“中央财政安排、地方各级财政配套为主,社会捐赠、募集为补充的模式筹措”的原则规定建立专项救助资金,国家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承担的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央、省财政可采取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保障。具体来源可以考虑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要来源作为专项救助资金;以法院判处的罚金、没收的财产、服刑犯在服刑期间的劳动收入、公安机关罚没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为次要来源;以社会捐助、罪犯捐献(如人体器官)或基金增值作为补充来源。另外,国家承担救助义务后,应当享有追偿权,一旦罪犯有相应的可执行财产,可以随时向其追偿,以保障救助资金的稳定来源。

  4、确定救助对象要明确

  在各地试点运行单位,往往将救助对象确定为抢劫、绑架、强奸、杀人、伤害等重大犯罪侵害对象。笔者认为,这样界定并不能包罗所有需要救助对象,有一定局限性,也缺乏科学依据。如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而肇事人又无能力赔偿时就无法予以确认。科学界定救助对象,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穷尽其他合法途径无法获得赔偿或足额赔偿。二是刑事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因被害人被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三是因犯罪行为侵害,致使被害人急需治疗而其本人及亲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四是因犯罪行为危害而危及被害人应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的对象失去生活来源的。

  5、救助程序设计上要科学、合理、便捷

  刑事被害人因诉讼进展和终局诉讼而存在于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救助程序设计上可以分为三步:一是向具体受理审查部门提出申请。鉴于实践中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刑事被害人及加害人的基本情况掌握比较准确清楚,在相关证明材料的调取、核实方面比较便利,因此公安、司法机关作为受理审查部门比较合适。被害人可以根据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向不同案件承办机关提出申请。公、检、法三部门应成立被害人救助办公室,统一审查被害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二是由刑事被害人救助委员会确认。建议由人大法工委、政法委、政府法制室、公、检、法、等部门组成救助委员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接到案件申请进入确认程序七日内对补偿的标准、金额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被害人有权向上一级救助委员会申请复议。三是给付程序。在救助委员会确认后,根据被害人的生活状况等按标准给予经济补偿,由代管救助金部门予以兑付。既然是救助被害人,故救助程序审批不易繁杂,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失去了救助的真实意义。

关键词: 科学 构建 被害人
最近更新:
热文
焦点
  • 长沙市推万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 保障楼市刚需 长沙市推万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 保障楼市刚
  • 银行仍是最赚钱行业?专家称利润进入下行期 银行仍是最赚钱行业?专家称利润进入下行期
  • 法国汽车制造商PSA否认欺诈指控 未被司法部门联系 法国汽车制造商PSA否认欺诈指控 未被司法
  • 欧洲时报:访英中国游客激增 年消费额超5亿英镑 欧洲时报:访英中国游客激增 年消费额超5
  • 国有股权注入山西国投 山西国企改革正加速推进 国有股权注入山西国投 山西国企改革正加速
  • 顾研墨:OPEC冻产会议能否提振油价?9. 19现货原油沥青操作布局 顾研墨:OPEC冻产会议能否提振油价?9. 1
  • 顾研墨:9.19 利比亚行为阻碍原油市场的再平衡,现货原油W形态形成 顾研墨:9.19 利比亚行为阻碍原油市场的再
  • 顾研墨:冻产已经临近,油价走势又该如何? 9.19现货原油、天然气操作布局 顾研墨:冻产已经临近,油价走势又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