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者。薛延河想要回欠债,如果诈骗人(欠债人)胡某未被羁押,他可以找胡某直接交涉或走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如果胡某已被羁押,他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令人遗憾的是,薛延河并没有采取正常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而是采取了极端方式,纠集人员强行闯刑警队抢车。
民警薛延河纠集人员闯刑警队强行抢车,最大可能是想先下手为强。估计是薛延河了解到胡某诈骗欠债太多,且已没有多大的偿还能力。他担心胡某欠自己的钱拿不回来,或者不能全部拿回来。薛延河掌握到胡某被刑警队扣押的车辆将返还的时间,为了能够要回债务,于是带人直奔刑警队强行抢走车辆,把车作为欠债的抵押。
薛延河作为民警,应该知道债权归债权,物权归物权,要经过合法程序才能变卖或拍卖抵债,不能因为胡某欠有自己债务,就纠集人员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