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李坚)“用电脑打印一张纸,没有收款单位,也没有单位公章,只要驾车到景区内就有人上前索要5元停车费。”昨天,家住大方县百纳乡的王先生致电早报热线5858000称,大方县油杉河风景区停车收费不开发票,仅提供一张“白条”。
游客质疑景区收取停车费
王先生家住大方县百纳乡,在今年春节大年初六,他带着家人到油杉河风景区游玩,当王先生的车刚刚驶入风景区时,一位不到20岁的女子跑了过来,声称到景区的车一律收5元停车费。
王先生随后支付了5元停车费,收费的女子递上一张纸条给他。“既不是正规发票,也不是收据。”王先生说,这张白纸上面只有价格和时间,没有收款单位。王先生仔细查看了白纸后发现,这就是一张用白纸打印的白条,因此他认为该女子乱收费,于是对这笔所谓的停车费产生质疑。
景区收费有正规许可证
随后王先生了解到,“收费员”是一名高中学生,是在假期兼职 “收费员”,主要负责向前往景区的车辆收取3到5元的停车费,当地村委会每天发30元工资给她,她将每天收到的停车费全部交给村委会。
据这名女子介绍,收费单位是油杉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收取的费用用于卫生费用。“收费一事与我无关,你可以联系村委会了解情况。”该女子说。
昨天,记者联系上油杉河景区管委会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他对记者承认王先生反映的停车发票是“白条”确实存在,但是他们景区有发改委审批的正规收费许可证,现在由于景区开发不是很完善,所以停车收费一事交给油杉河村委代管,“我们景区收停车费还不到半年,现在还没有可以报销的正规发票。”这名工作人员称,景区正在完善相关的收费办法,以后可能将停车费纳入门票中来,这样游客就不用再另外缴纳停车费了。
律师:不开正规发票可拒付费用
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资深专职律师阮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游客支付停车费是义务,但管委会作为收费方不提供正规发票,后者就没有权利要求游客支付停车费的义务,管委会虽然有收费许可证,不仅应该放大了对外公开,而且还要向游客提供正规的发票,游客遇到不开正规发票的情况,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